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银盏林场,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6号)精神,我局对现行的收费价格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相关收费价格政策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废止《关于进行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城区价字[2001]1号)等36份收费价格政策文件(详见附件)。
二、
废止自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作为收费价格政策依据。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