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德晟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复函
清远市德晟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协助办理田家炳体育公园地下停车场更名事宜的函》等材料收悉。鉴于田家炳中学北侧体育公园地下停车场经区城综局同意更名为德晟地下停车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室内专业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清远市德晟停车场按临时停放形式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现就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德晟地下停车场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汽车:1小时内免费停车,白天(8:00至20:00时)3小时内3元/辆/次(含免费时段),超过3小时的,每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加收2元;晚上(20:00至次日8:00时)3小时内3元/辆/次(含免费时段)超过3小时的每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不超过15元;车辆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循环计收。
2.按一定比例设置月租车位,小汽车350元/月。
二、请按规定更改停车场名称重新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入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宣传解释工作。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一定比例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
三、实施救护的医疗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费。
四、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期满前3个月由中标物业企业提供成本资料向我局重新申报核定收费标准。执行期间如省、市出台新的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则按新文件政策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到我局。《关于清远市田家炳体育公园地下停车场申请收费标准的批复》(清发改收费(3)[2017]5号)文同时废止。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