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停车场实行机动车辆
停车保管服务分类收费的批复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
报来《关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停车场实行机动车辆停车保管服务分类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规定,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停放保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为缓解就诊病人停车难问题,现就你石角镇卫生院停车场实行差别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
收费按服务对象及非服务对象实行差别化收费,服务对象是指到医院就诊的诊疗者所乘坐或自驾的车辆(含患者家属探视车辆);其他车辆为非服务对象车辆。
三、
服务对象车辆甄别方法:
(一)门诊人凭当日收费收据或当天已收费的治疗单、注射单、手术单和检验单。(单位统一体检的凭体检中心盖章确认)
(二)住院病人凭入院当日的按金单、出院当天的收费收据。患者家属凭探病证。(或二日内的日结清单)
(三)医院认可的其他医疗收据。
(四)不能提供以上有效单据的按非服务对象收费。
四、请在机动车出入口及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停放保管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停放保管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按一定比例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
五、以上标准自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收费标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