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发改价函〔2019〕16号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街(镇)建委、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89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1、附件1: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 服务收费的通知(1).doc
2、附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1).pdf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31日
相关信息:《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