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清远市清城区工商
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
城区发改价函〔2019〕2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银盏林场、区各有关单位、市驻城区单位: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区按上级要求通过采取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措施,在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工作部署,现就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按《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清发改收费函〔2019〕4号)的要求进行工作部署。
各街、镇、场,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到人,务求有进展、有实效。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形要形成书面材料(请同步填报工作台账)并于2019年2月22日前,7月2日前(提供半年情况)和12月2日前(提供全年情况)通过办公OA分别反馈至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清理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反馈。我们将视各单位清理情况及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由区工商局牵头组成联合小组适时开展检查督导。
附件:1、清城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台账.xls
2、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清发改收费函(2019)4号).pdf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清远市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