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