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
制度的通知
城区发改价函〔2019〕3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银盏林场、区直有关单位、市驻城区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40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街(镇)、银盏林场要对下属各部门单位落实收费公示制定进行指导,负责清理各部门收费目录清单及制定发布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含收费目录清单、网络公布截图)请于2月22日前报区发改局。
二、区直有关单位,市驻城区单位负责清理总结本部门单位和本系统及行业收费单位的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含收费目录清单网站公布截图),请于2月22日前报区发改局。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13日
联系人:雷嘉俊,电话3939178,电子邮箱:sfg5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