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我区2018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度我区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0万元。其中第一季度,我区受理的申请额度为600万元,第二、三、四季度视申请情况再行通知。
二、发放贷款额度、期限和贴息方式
(一)贷款额度
创业个人最高申请贷款额度为20万元。
(二)贷款期限及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利率确定。
(三)贷款贴息方式
对符合贴息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人社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创业计划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贷款申请表,向人社部门的受理窗口进行递交资料。申请人经经办银行、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四、业务咨询电话:13750131213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