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109号)的工作要求,经我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同意委托清远市宏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2018年清城区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对辖区内随机选取的70户企业进行薪酬调查工作,该薪酬调查工作于2018年10月15日完成,并通过省人社厅企业薪酬调查系统的审核,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薪酬调查数据及报告。
一、根据《清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清财社[2014]113号)的精神,经我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同意调查经费为630元/户(包括调查培训费、调查样本企业补贴、调查工作经费等),70户企业所需调查经费共计为人民币肆万肆仟壹佰元整(¥44100.00元),该调查项目服务费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现对2018年清城区企业薪酬调查项目购买服务费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5日
三、受理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政府办公大楼4楼432室
邮政编码:511515;联系电话(传真):3939078
邮箱:4353047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