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8月23日在清城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清远市清城区审计局局长黄翠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6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加快广清一体化、融入珠三角”这个核心任务,积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施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审计简政放权、“三去一补”行动计划、精准扶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的推进和落实情况,持续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6,671万元,总支出426,79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69,8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5,621万元,总支出80,71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34,9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84万元,总支出8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98万元。
财政收入进一步规范。受税制改革、上年部分一次性税源入库和非税收入降幅明显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明显,同比下降13.02%。
民生等方面重点领域的支出保障较好。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合计支出208,086万元, 比上年增长18%,向民生方面投入突出。
一、2016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平稳,2016年税收收入81,699万元和非税收入51,292万元,分别占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2,991万元的61.43%和38.57%。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合计208,08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393,693万元的52.85%;在农林水、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105,23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393,693万元的26.73%。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基本公用经费3,085万元、专项资金21,504万元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二)借出财政周转金等款项逾期未归还,涉及金额1,074万元;
(三)财政基建帐反映存量资金450万元未清缴国库;
(四)6个单位公务接待没有公函,涉及金额共1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经信局、区文体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基本真实反映了相关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三公经费”同比上年下降13%。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购置固定资产未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共4万元;
(二)公务接待没有公函,涉及金额共18万元;
(三)购置商品未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涉及金额共6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全力做好跟踪审计,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重点对简政放权、“三去一补”行动计划、精准扶贫、公车改革、供给侧结构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0项重大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补”任务落实,取得一定成效。如公车改革整体节支率达7%,重大建设项目各级财政资金能及时到位,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10,400万元。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清城区2016年度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局能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学习。全区共有幼儿园133所,在园幼儿35,699人,2016年春秋两季共资助人数7,274人次,资助比例10%,发放资助资金每人每季500元,发放总额 364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所幼儿园没有将“符合条件的拟资助儿童名单”在幼儿园进行公示。
五、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凤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的清城区飞来湖周边道路(清廓路、环城路、环城西路西段、田龙路、龙腾路、城北三路)建设工程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凤城街办和相关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和工程建设、结算等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区财政性资金拨付情况及工程结算情况,基本能按规定对工程立项报建。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施工许可程序不符合规定;
(二)未按规定使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未按项目进行建账;
(三)未按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四)未按规定办理环评验收。
六、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横荷街办2015年度、区工商联和团区委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结合其他审计项目,还组织了对以下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龙塘镇政府、石角镇政府、飞来峡镇政府、横荷街办、东城街办、区教育局。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4个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共153万元;
(二)4个单位公务接待没有公函,涉及金额共133万元;
(三)3个单位购买商品未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涉及金额共25万元;
(四)1个单位收财政下拨项目资金未进行会计核算,造成少列收支共80万元;
(五)1个单位利息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14万元;
(六)2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正规发票入账,涉及金额共426万元。
对上年度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都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截止2017年6月底,1个单位退回多收个人工会会费1.6万元;1个单位补缴利息收入14万元;2个单位补记固定资产共75万元;3个单位清理往来款共4,368万元;1个单位补回合法票据400万元;1个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材料已补报送区投资审核中心。
七、审计建议
(一)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入领会预算法精神实质,以贯彻落实《预算法》为原则,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切实加强预算编制,要实现预算编制的进一步细化,不断增强预算管理的约束力,使部门预算逐步趋向科学、合理、准确。
(三)关注政府工程项目审计,对政府工程项目坚持关口前移,全程跟踪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边审计、边整改,确保工程质量、避免损失浪费、节约财政资金。
(四)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树立依法科学理财观念,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增强财政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加强财政专户和往来款清理,坚决杜绝违规调拨和出借财政资金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