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城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31日在清城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清城区审计局局长 黄翠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7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围绕“加快广清一体化、融入珠三角”这个核心任务,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步实施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实施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审计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和精准扶贫、“放管服”等项目,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第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抓增收节支,支持创新发展。预算安排以控一般,保运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原则,促进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2,791万元,支出491,63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1,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7,214万元,支出348,56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38,646万元;经营预算收入457万元(含上年结余198万元),经营预算支出13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322万元。
财政收入进一步增收。2017年本级财政收入增收,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幅16.36%。
支出优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合计206,96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386,875万元的53.50%。
对上年度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都高度重视,按照审计整改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止2018年6月底上缴国库应缴未缴资金7,404万元及存量资金450万元;调增固定资产130万元;少列收支80万元已进行账务处理。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财政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抽查区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企业股、办公室、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市住房公积金清城区管理部等8个部门及下属单位,重点审查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查源潭镇政府、飞来峡镇政府部分财政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反映税收收入104,11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17%,比上年增加22,413万元,增幅27.43%,非税收入50,63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89%,同比减收654万元,减幅1.28%。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分别占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4,750万元的67.28%和32.72%。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合计206,96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386,875万元的53.50%;在农林水、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88,957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386,875万元的22.99%。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问题。无预算支出18项,涉及金额38,81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涉及金额54,411万元。
2.借出财政资金2笔逾期未归还,涉及金额4,000万元。
3.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3,037万元。
4.公务接待费问题。有3个单位接待没有公函,涉及金额2万元。
5.未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181,406万元。
(二)下级财政管理审计
2017年7月,组织对飞来峡镇2016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延伸审查飞来峡镇管辖的文洞、竹园、升平社区等村(居)委会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镇认真执行飞来峡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往来款长期挂帐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4,098万元。
2.政府采购管理问题。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万元。
3.资产管理问题。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0.2万元。
4.公务接待费问题。接待没有公函,涉及金额7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燕湖新城指挥中心2个单位2017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三公经费”同比上年下降16%。审计结果表明,2个单位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预算支出问题:有1个单位在往来款中列收列支,涉及金额28万元;有1个单位挤占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万元;有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涉及金额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问题。2个单位接待没有公函,涉及金额1万元。
三、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妇联201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重点审查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延伸审查凤城街办、龙塘镇、飞来峡镇、源潭镇和石角镇等5个街镇的贫困母亲建设安居援助款,妇女之家、“向日葵”成长之家、社区家长学校、源潭镇连安村委会项目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并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对区经信局、区水务局、东城街办等3个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产管理问题。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1万元;有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304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问题。有3个单位接待没有公函,涉及金额73万元。
(三)政府采购管理问题。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0.2万元。
(四)未严格执行现金、会计核算管理等相关规定。有1个单位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10万元;有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6万元;有3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2,998万元。
(五)资金使用问题。有1个单位少列收支,涉及金额179万元;有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27万元。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的各项规定,编准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控制标准支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预算安排应充分考虑政策变化、结转结余以及与项目实际进度有效衔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二)科学、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规范的预算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彻底查清单位的资产、资源状况,认真测算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并分析近年来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要有预见性。
(三)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同时要加强对往来款管理,建立健全往来账款年度清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完善资产管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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