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在清远市清城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清远市清城区审计局局长 练安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区九届人大二十二次会议有关决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抓细抓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清城区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经济运行回升向好。2023年,全区各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增长、保民生、防风险,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9亿元,同比增收3.12亿元,增长18.62%。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2.21亿元,同比增收1.09亿元,增长9.82%,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1.38%。非税收入累计完成7.68亿元,同比增收2.03亿元,增长35.94%,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8.6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生福祉日益增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向民生类支出倾斜。清城区全年民生支出41.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99%,其中:农林水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教育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及城乡社区支出分别上升41.97%、37.65%、27.36%、11.17%及10.6%。
——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良好。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截至2024年6月底,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的33条问题,已整改到位31条,整改完成率93.94%,较上年提高3.34个百分点。通过上缴和收回财政资金、规范资金账务管理2.25亿元,制定完善或修订各项制度3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1.6亿元,总支出71.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2.81亿元,总支出52.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50万元,总支出1450万元。重点关注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风险防范、基层财政运行、财政转移支付重点项目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5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算管理方面。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869.74万元;违规延压缓收收入,涉及金额11632.15万元;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73.64万元;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3142.74万元。
2.财政风险防范方面。暂付款项清理不到位,涉及金额43611.31万元;2019年以来新增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超过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未及时清理代理银行垫付资金,涉及金额68133.51万元。
3.财政资金管理方面。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付进度慢,涉及金额6811.54万元;未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2166.75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挤占专项债券资金2458.25万元;2021至2023年已完工(或竣工)的17个专项债项目实际收益未达预期,涉及金额65610.35万元;10个项目单位虚列债券支出48940.63万元,部分资金脱离监管;2个专项债项目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未能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2年度洲心街道办事处财务收支及区档案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收支方面。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2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银行利息收入5.29万元;违规报销加班误餐费。
2.内部管理方面。会计核算及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预付款,涉及金额13.49万元。
(三)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防范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制度执行方面。1个街道违规决策挪用专项债券资金归还借款;1个街道2个事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1个单位未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细化;1个街道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2.预算管理方面。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1个街道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培训费,涉及金额2.89万元。
3.财务管理方面。1个单位违规挪用安置补助资金,涉及金额67.76万元;1个单位多发抚恤补助3.98万元;3个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涉及金额162.94万元;1个街道未按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28.07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85.87万元;1个街道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涉及金额4.6万元;3个单位5个事项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及拨缴工会经费;1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涉及金额534.41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划拨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涉及金额4.8万元;7个单位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图书资料购置费占全年公用经费的比例未达标;1个单位挪用工作经费,涉及金额218.99万元;4个单位食堂管理混乱;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1.83万元。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1个街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1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私车公养,涉及金额0.34万元;1个单位违规代缴借调人员公积金,涉及金额83.8万元。
二、政策落实和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清城区2022年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清城区2020至2022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专项资金、清城区2022年四好公路建设项目之桥涵改造工程,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持续关注重大政策落实及民生项目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的功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变更服务站运维协议方未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培训档案资料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错误频发。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错发培训补贴0.98万元;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指定账户,涉及金额32.2万元。
2.政策措施落实和执行效果情况。1个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减免政策落实监督不到位,导致多收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涉及金额0.73万元;19所学校师资配备未达到相关要求;62所公办学校未为符合参保条件的408名职工缴纳社保;1个单位未全面准确掌握退役军人就业情况;1个单位未建立及落实我区退役军人市场主体“一企一档”制度,对区退役军人就业供需信息掌握不清;2个镇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对“一人一档”及“八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1.四好公路建设项目之桥涵改造工程审计情况。一是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1个单位新建桥涵无通车,未能验证试运行期的质量,桥涵发挥不到应有的作用;1张现场施工签证单失真,涉及送审结算金额101.5万元;4个镇(街道)的4座桥涵有质量缺陷,存在安全隐患;单价高套定额,涉及送审结算金额26.45万元;工程量虚高,涉及送审结算金额323.78万元;1个单位因工作拖沓,造成工程项目未经批准提前施工。二是建设项目财务核算不合规。1个单位将债券资金拨付至与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导致债券资金沉淀,未形成实际支出,涉及金额150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造成少列收支73.5万元。
2.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一是整治项目执行和管理不到位。1个镇部分风险点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施工协议和整治方案实施整治建设。二是整治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镇3个风险点整治重复申请省、市、区级补助资金合计54.63万元;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950.18万元;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补助资金没有按要求进行拨付,涉及金额570.07万元;2021年度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项目用款进度缓慢。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性管理工作方面。1个单位未及时报废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94万元;1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0.89万元;3个单位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二)资产处理处置及资金管理方面。1个街道固定资产处置未经集体决策;1个街道漏报办公用房信息;1个街道2处房产未按要求在规定平台公开招租;1个单位国有资产流失,涉及金额0.75万元;1个街道租金收入及资产处置收入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131.86万元。
四、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份,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起,金额30.35万元。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
(一)财政资金管理问题。移送此类线索1起,主要是1个企业违规骗取及虚报、冒领培训补贴。
(二)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移送此类线索1起,主要是1个单位工程项目弄虚作假,涉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支持和保障能力。优化、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预算单位应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尽快落实资金分配方案,加强预算与项目统筹衔接,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支出效能。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二)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稳妥有序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聚焦民生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三条线,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强化资金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责任,加快推动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落实见效。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加强对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和日常监督,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定期清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强化产权意识,完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工作流程,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
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更好运用规律性认识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