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清城区建材家装材料市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为消费者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日,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伟青、清城区消委会秘书长朱光晞等一行三人联合小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前往华南装饰城开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进企业宣传活动。华南装饰城物业公司负责人、建材行业商家代表等共3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刘伟青同志率先向华南装饰城物业公司负责人表达活动目的,一是了解华南装饰城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情况,指导其落实好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义务,提高企业服务管理水平,及时高效地处理好商城内发生的消费纠纷;二是根据华南装饰城消费投诉情况进行行政指导和普法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个人信息等安全权益。企业负责人对此表示由衷的欢迎和感谢。
在对华南装饰城消费维权服务站检查的过程中,刘伟青同志发现并指出该消费维权站宣传牌沿用的是旧版《消费投诉流程图》,落款仍为“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迅速更新,并将落款修改为“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清远市清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华南装饰城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立即整改。
在与商家代表的交流座谈会上,朱光晞同志首先通报华南装饰城的投诉情况。2020年至今,消费者对华南装饰城经营户的投诉共138宗,投诉涵盖定购门窗、定制家具、瓷砖、卫浴五金、油漆涂料、机电用品及沙发等内容,主要涉及定制家具量度有误、做工差、安装慢;销售产品货不对板、以次充好、过期失效、价外加价、退订金难、虚假优惠以及不履行“三包”责任等情况。朱光晞秘书长要求物业公司和各商家代表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以下四点要求:一是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质量把关,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和先行赔付制度。要从正规渠道进货,查验清楚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商品的检测报告等情况,交付商品时列清楚明细项目和注意事项,确保交付商品或安装服务符合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杜绝售卖“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二是广告宣传要实事求是,信息公示要对注意事项尽到提醒告知义务;订立合同要规范,明确约定钱款往来细则、承诺保修义务和期限及双方权利义务等,不隐瞒、不欺诈,杜绝虚假宣传和不实误导,使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放心消费。三是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虚假让利、虚假优惠,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四是定制安装服务要到位,安装工人应持证上岗,不得野蛮施工、粗制滥造,不得拖延工期。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做好产品售后保障。
会上,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企业管理,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要求商家代表要加强质量管理,改善服务态度,减少投诉举报的发生。小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表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诚信守法经营,遇到消费投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会依法核查和调解,绝不偏袒任何一方。但企业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必将依法秉公处理。
会上,刘伟青同志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和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所有人,包括在座老板,都是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合法消费权益受到国家和法律的保护。他向与会人员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企业管理。企业要重视自身形象和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对员工的夸大、不实宣传要及时纠正,对群众的疑惑要及时解答,热心服务,以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气生财。二是要坚守法律的红线、经商的底线,诚信经营、童叟无欺。经营者要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法律常识,这既是保护消费者的武器,也是保护企业良性发展的良方。同时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恪守公平、自愿、诚信、守法的商业道德准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用心守护消费安全,共创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三是要有危机意识,重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始终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个人信息等安全放在首位。发生消费纠纷要积极沟通,妥善处理,第一时间友好协商解决,尽量不要让矛盾上升和扩大,以免对企业信誉产生恶劣影响。
活动现场,刘伟青同志还向参会商家代表通报了清城区今年上半年反诈情况,提醒大家提高警惕,注意识别诈骗手段,不要上当受骗。会后,刘伟青同志向企业负责人赠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手册》、反诈及“扫黑除恶”等宣传资料100多份,帮助企业加强“普法”工作。企业负责人表示感谢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图为刘伟青副局长主持“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进企业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