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清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温馨提醒:
一、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的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不选购包装标签标识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月饼作为应节食品,在购买中查看标识标签,不迷信“特殊”“高档”月饼,自觉抵制“名牌”虚高价格、高档过度包装,避免买到华而不实的产品;提倡购买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包装的月饼。
三、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进口食品。
四、外出用餐要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拒绝食用野味。用餐时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杜绝浪费,注意食材是否新鲜,食物是否烧熟煮透,少吃生食、冷食。
五、网络点餐应查看商家证照信息,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点餐。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六、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和野生果实,谨防毒蘑菇、毒果中毒。目前还没有简单易行的毒蘑菇、毒果鉴别方法,在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毒蘑菇、毒果的方法和经验不可靠。
七、慎喝自制泡酒。中药材种类繁多,难以辨别,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购买、饮用无标签标识、无合法生产企业信息、无检测报告的散装白酒进行泡制的药酒。
八、农村集体聚餐要提前报备。举办百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提前向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聘请的流动厨师必须是有健康合格证明的专业加工服务人员,采购原料需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规定做好食物留样。
九、反对餐饮浪费。消费者要践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传统美德,自觉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于剩余饭菜,应该分类打包冷藏,并在再次食用时充分加热熟透。餐饮服务单位要合理提供食谱菜单,倡导绿色环保,杜绝奢侈浪费,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并提供“打包”服务。
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要索要消费凭证。一旦进食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时,应尽快就医,保留诊断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先与商家沟通协商,提出合理诉求,如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