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日期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清城市监罚字 〔2021〕50号 |
深圳市乐沙儿贸易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销售不合格一次性口罩案 |
深圳市乐沙儿贸易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91441802MA55FA1U1H |
陈海钧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一次性口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销售产品。 |
自动履行 (2021年8月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6日) |
2 |
清城市监罚字(2021)57号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供销合作社高桥生产资料门市部经营不合格绿益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案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供销合作社高桥生产资料门市部 |
91441802MA4UR8DJ9N |
潘记奀 |
当事人经营的绿益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经抽检监督总体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 (2021年7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26日) |
3 |
清城市监罚字(2021)67号 |
清远市清城区沃普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家电案 |
清远市清城区沃普科技有限公司 |
91440300699073227X5 |
唐凯 |
当事人销售质量不合格家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 |
自动履行 (2021年7月13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