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1 |
清城市监处罚〔2023〕382号 |
清远市翔盛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
清远市翔盛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91441802MA4X4MLC8M |
廖毅华 |
当事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30000元 |
2023年9月20日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清城市监处罚〔2023〕378号 |
清远市清城区铭基数码店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适配器案 |
清远市清城区铭基数码店 |
92441802MA4WUUE40A |
张铭基 |
当事人经营的电源适配器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条的规定,处以:一、没收抽检不合格批次电源适配器1个;二、罚款100元。 |
2023年9月13日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清城市监处罚〔2023〕562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恒弘灯饰批发部销售不合格灯具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恒弘灯饰批发部 |
92441802MA567HGY6D |
黄敬武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灯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以:一、没收违法所得320元;二、罚款1800元 |
2023年10月18日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清城市监处罚〔2023〕311号 |
清远市清城区立大灯饰店销售不合格灯具案 |
清远市清城区立大灯饰店 |
92441802MA4XPAQL5U |
陈秋连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以:一、没收上述不合格批次自镇流LED球泡备样2只和自镇流LED尖泡备样2只;二、没收违法所得13元;三、处以罚款300元。 |
2023年10月12日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