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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市监食罚字(2021)2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碧桂轩餐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洋酒、销售无中文标签洋酒、采购洋酒未索票索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碧桂轩餐厅 |
92441802MA4X38W81G |
马江红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洋酒、销售无中文标签的洋酒、采购洋酒未索票索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没收侵权商品、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经营食品、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7月12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