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餐饮和流通环节的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其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十三大类进行抽检,共抽检313批次食品样品,其中6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具体通告如下: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3批次: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顺利花生油店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1-5-28),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不合格;清远市清城区远利花生油加工店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1-7-3),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不合格;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罗记榨油店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1-6-25),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不合格。
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清远市清城区洲心青霞烧腊加工场的叉烧(生产日期:2021-7-9),经抽样检验胭脂红不合格;清远市清城区沈秀凤烧腊加工部的叉烧(生产日期:2021-7-7),经抽样检验胭脂红不合格。
酒类不合格1批次:清远市清城区添福运酒业的47度米酒(生产日期:2021-6-30),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注:不合格项目结果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