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至9月组织对全区范围内餐饮、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和水产制品共12大类进行抽检,共抽检241批次食品样品,其中9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具体通告如下: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3批次:1、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江口欧富油厂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1年8月12日),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不合格;2、清远市清城区小市进粤粮油店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1年7月28日),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不合格;3、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林记油厂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1年8月28日),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不合格。
粮食加工品不合格3批:1、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肥婆河粉店的刀切糍(湿米粉)(生产日期:2021年8月25日),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2、清远市清城区概念通讯店的刀切糍(湿米粉)(生产日期:2021年8月25日),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3、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潘钊文河粉档的刀切糍(湿米粉)(生产日期:2021年8月26日),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1、广东粤海飞来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1年8月24日),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2、蒙牛乳制品清远有限责任公司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1年8月23日),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
调味品不合格1批: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食堂)的老陈醋(生产单位:广州市番禺锦峰食品厂,规格型号:420毫升/瓶,生产日期:2021年4月19日),经抽样检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注:不合格项目结果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