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至2月组织对全区范围内餐饮环节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和糖果制品等九大类进行抽检,共抽检255批次食品样品,其中4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具体通告如下: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1、广东远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的小黄姜(生产日期:2021/12/25),经抽样检验铅(以Pb 计)不合格;2、广东华饮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油麦菜(生产日期:2022/2/20),经抽样检验阿维菌素不合格;3、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的豇豆(生产日期:2022/2/18),经抽样检验倍硫磷不合格。
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清远市华鲜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老陈醋(生产日期:2021/8/19),经抽样检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注:不合格项目结果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