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至3月组织对全区范围内流通和餐饮环节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蛋制品、水果制品和糖果制品等十八大类进行抽检,共抽检349批次食品样品,其中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具体通告如下: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远都来饭店的姜(购进日期2022-2-15),经抽样检验噻虫胺不合格;
2、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青云餐厅的生姜(生产日期:2022-03-09),经抽样检验噻虫胺不合格。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清远市清城区沙田新意源百货的野山椒(酱腌菜)(生产日期:2021-10-23),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注:不合格项目结果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