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至10月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餐饮和流通环节的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酒类、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十五大类进行抽检,共抽检945批次食品样品。经检验,其中9批次产品不合格。具体通告如下:
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清远市清城区小市陈房河粉档的湿粉条(淀粉制品)(生产日期:2023-08-30),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酒类不合格1批次:清远市清城区仁仁好酒坊的52度白酒(生产日期:2023-06-12),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1、清远市润丰膳食管理有限公司的青豆角(生产日期:2023-09-15),经抽样检验克百威和灭蝇胺不合格;2、清远妈妈菜膳食管理有限公司的豇豆(生产日期:2023-09-11),经抽样检验倍硫磷不合格;3、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李松旺蔬菜档的豇豆(生产日期:2023-09-14),经抽样检验灭蝇胺和倍硫磷不合格;4、清远雅郡半岛超市有限公司的豇豆(生产日期:2023-09-14),经抽样检验灭蝇胺和克百威不合格;5、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李桂兰水果档的橄榄(生产日期:2023-09-15),经抽样检验三氯蔗糖不合格;6、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康德餐厅的小白菜(生产日期:2023-09-19),经抽样检验毒死蜱不合格;7、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赤岗学校的三黄姜(生产日期:2023-10-11),经抽样检验铅(以 Pb 计)不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注:不合格项目结果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1.2023年食品抽检结果公示第9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