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清城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巩固2022年“铁拳”行动成果,加大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民生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查处了一批质量、侵权假冒、广告等典型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现将第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清远市清城区天使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案
2023年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清远市清城区天使口腔门诊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美团平台上发现当事人开设的“天使口腔医院˙矫正种植牙中心”网店存在“超声波舒适洁牙,牙齿抛光套餐”“进口美学激光纳米补牙套餐”等医疗广告,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3日通过美团网络平台对外发布“超声波舒适洁牙,牙齿抛光套餐”“进口美学激光纳米补牙套餐”等医疗广告,上述医疗广告未经审查并领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清远市清城区天使口腔门诊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清远市清城区天使口腔门诊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清远田龙石油有限公司销售的国VI 0号车用柴油不符合标准案
2022年8月26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清远田龙石油有限公司销售的国VI 0号车用柴油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样本所检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2年10月21日,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清远田龙石油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上述抽检批次国VI 0号车用柴油已销售完毕,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经调查,2022年8月26日,当事人由于受到近期柴油市场货源供应紧张,加油站出现了柴油断油,为确保柴油客户的需求,当事人联系了油品配送公司,由供货商清远中航石油有限公司从下属油站清远中航石油有限公司龙颈禾惠加油站调配上述批次柴油2500升到当事人油站进行销售。而负责运输配送的车辆(粤RL6466)曾于2022年8月24日配送92#汽油到井塘加油站,该车在所载汽油没有完全卸清并清理干净的情况下,便于2022年8月26日被安排到清远中航石油有限公司龙颈禾惠加油站装运上述批次柴油到当事人油站并直接卸在油站柴油2号罐里进行销售。涉案柴油货值金额19875元,违法所得1950元。清远田龙石油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用柴油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清远田龙石油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5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洪英水泥店销售的水泥不符合标准案
2022年9月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依法对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洪英水泥店销售的冠丰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进行抽检。经检验,样本的所检抗压强度(3d、28d)、抗折强度(3d、28d)项目不符合GB 175-2007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经查实,当事人在2022年9月初共向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宝源水泥厂购进被抽检批次水泥600包(50KG/包),进货价18元/包,进货款合计10800元;截至2022年12月19日止已售出被抽检批次水泥120包(50KG/包),销售价为18-20元/包(销售价格不固定),获得销售款合计2200元,获得利润为40元。剩余480包(24吨)已于2022年11月5日由生产厂家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宝源水泥厂召回。涉案金额合计10800元。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洪英水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洪英水泥店作出罚款108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洪笑服饰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
2023年1月5日,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洪笑服饰店进行检查,经营场所内发现有54件“BOY LONDON”短袖T恤。经广州洛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鉴定,涉案的54件“BOY LONDON”短袖T恤均属侵犯安格洛联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调查,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洪笑服饰店于2022年7月至8月期间从广州购进了54件涉案的“BOY LONDON”短袖T恤,购进时,没有索取购货单据,没有查验供货方资质,调查过程中,也未提供购进价给我局。经核实,涉案“BOY LONDON”短袖T恤销售价为34.5元/件,货值金额为1863元,无法核实违法所得。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洪笑服饰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洪笑服饰店作出没收违法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54件“BOY LONDON”短袖T恤、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清远市清城区帮健大药房哄抬物价案
2022年12月30日,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对清远市清城区帮健大药房进行检查。货架上摆放的“999感冒灵颗粒”标识售价为33元。经调查,2022年11月11日,清远市清城区帮健大药房从广东顺安药业有限公司购进30盒“999感冒灵颗粒”售卖直至12月11日(批号:2204061H),零售价为14元(会员13.5元),购进成本为9.99元,利润率40.14%。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新10条防疫政策发布后,相关药品购进价格大幅变动,12月24日,当事人将购进成本为24元的该药品零售价上调为33元,其后该药进货成本及售价亦多次变动,期间当事人购药成本虽有增加但部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3日,当事人销售的一部分该药购进成本为13.9元至15.85元,零售价为25元至33元,以上药品利润率高达66.67%至115.83%。销售收入为1079元,违法所得共计1079元。清远市清城区帮健大药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清远市清城区帮健大药房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79元、罚款2158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