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
2、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和文化惠民下乡活动。长期举办各类艺术免费培训班、展览等。
3、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工作艺术档案和建立业余文化艺术人才、业余团队信息资料库。
4、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组织全区业余文艺骨干、文化志愿者积极开展社区、广场、企业、校园、乡村等各种群众文化交流演出等活动。
5、组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小品、摄影、文学、戏剧曲艺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使文化馆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6、辅导区直机关、学校、企业、镇街文化站和各基层业余文艺社团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7、负责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的收集、整理、挖掘、传承、保护与管理。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