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清城区2016年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我办按文件要求,对我区保留的涉及24个政府工作部门共158项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和监督管理开展自查,并形成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现向区人民政府报送行政许可事项的整体运行情况。
专此报告。
附件1-2016年区级行政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汇报.doc
附件2-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