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6)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推行企业登记实施实名验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制度
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的决策部署,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对相关人员实施实名验证,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
二、在企业登记环节推行实名验证
根据《关于做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企注函字〔2018〕158号)和《关于加快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函》(登注函字〔2018〕77号)要求,省局制订了全省统一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身份认证查验接口规范》(见附件1),并已完成与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的对接和省局统一建设的内外网业务审批系统的流程改造。在外网申报环节以及内部审批系统的审核环节,对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设立、变更(备案)业务时新增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的自然人(不含财务负责人)进行实名验证,原有自然人无需进行验证。
实名验证对象全部通过实名验证后方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广州、深圳、珠海等非省局统一建设业务系统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涉及各地政务大厅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改革自建的信息系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需要统筹推进实名验证工作落实,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有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各单位在实施企业身份信息管理工作前,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发布公告,做好宣传引导。对外特别是在登记注册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平台要做好宣传和操作指引;对内要提前测试各相关系统运行情况,组织实操演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对办事群众要耐心解释,要安排专人指导企业在“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办理身份验证,要一次性告知拟设立企业相关实名验证对象全部通过实名验证后方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告知相关人员的验证情况可在省局开发的“登记注册身份查验”功能进行验证,避免造成企业多次跑动。
(二)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各单位实施实名验证时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相关自然人确实在“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上无法通过验证或其他技术原因造成验证不通过的情况,各地可以通过现场人工验证并记录业务台账等方式提供救济渠道,确保相关自然人能够办理登记业务。
(三)做好统计分析与问题反馈工作。从2019年5月起至2019年12月,请各单位在每月28日前向省局报送当月实施实名验证的有关情况,重点是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相关情况可直接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qis@gdgs.gov.cn。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许可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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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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