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病人的权利 : ⑴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⑵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 ⑶知情权:病人有权得到自己所患疾病的诊断和预后的相关信息。⑷隐私权。⑸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病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⑹选择权:病人有权力选择为其诊疗的医护人员及治疗方案、措施。⑺申诉权: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并得到合理处理的权利。⑻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⑼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包括请求鉴定权、请求调解权、诉权)
病人的义务: ⑴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⑵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⑶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⑷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⑸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⑹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⑺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⑻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如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2、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无
3、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医院服务投诉方式:电话0763--3243236
上级部门投诉方式:0763--3939137
4.行风建设情况:
本院组织学习《关于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通报》的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不懈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党风、行风建设教育专题学习,通过案例、视频等方式,加深全院职工对教育专题的重要性。同时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落实,并逐级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强化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等。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医便民的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