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1)享有得到公正、平等的服务的权利;(2)享有人格受到尊重,不会因国籍、民族、宗教受到歧视的权利;(3)享有得到及时抢救的权利;(4)享有知晓为自己提供服务的人员身份的权利;(5)享有获得有关诊断、病情、诊疗措施、医疗风险及疾病预后相关信息权利;(6)享有参与讨论和制定自己的治疗计划的权利;(7)享有参与自己的治疗过程中相关的医学伦理问题讨论,包括终止抢救和停止生命支持治疗的选择权利;(8)享有对接受手术、麻醉、侵入性检查、试验性医疗知情同意权;(9)在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前提下,享有拒绝治疗或选择自动出院的权利;(10)享有个人隐私得到尊重和保护的权利;(11)享有了解医疗费用的权利;(12)享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复印病历的权利;(13)享有对医疗服务不满意进行投诉的权利;(14)发生医疗纠纷时,享有请求鉴定权、请求调解权、诉讼权;(15)享有对本单位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1)如实陈述病情、主动向医务人员报告自身病情变化的义务;(2)遵从医嘱配合诊断和治疗的义务,不自行停药,不擅自离院;(3)在签署医疗文件时仔细阅读所有内容,并确定已完全理解;(4)按时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5)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6)遵守医院制度,不干扰医疗秩序,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如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2.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无
3.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医院服务投诉方式:电话0763-3243236
上级部门投诉方式:0763-3939137
4.行风建设情况:
本院组织开展《关于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通报》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将行风和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不懈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行风建设教育专题学习,通过案例、视频等方式,加深全院职工对教育专题的重要性。同时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坚决遏制收受“红包”不正之风。医院与所有住院患者签署“拒收红包”协议书,患者入院时由医务人员与患者签署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的双向协议,并将协议书纳入了病案管理及医疗质量管理中。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强化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等。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医便民的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