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
2024年清城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对照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进行修改确定。现将《清城区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我区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51项,总投资565.7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75.69亿元。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区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52项,估算总投资288.88亿元。请项目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对标对表目标任务,依法依规完善各类审批手续,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不完备的项目严禁违法开工建设。
区重点项目以月度工程形象进度为周期进行调度,正式项目按月度填报进度月报表;前期预备项目按季度填报前期工作进度,符合条件提前开工的按正式项目填报。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重点项目管理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报至区重点项目办。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