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部门收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递交的初审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会同当地民政、公安、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督管理和社会保险等部门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户籍、婚姻状况、家庭住房和缴纳社保等情况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告知,同时退还申请材料;复审合格的,将申请人家庭相关信息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区、所在单位、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批准为住房保障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家庭对象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所在单位社区、必威比分网 网站查看公示情况,详细可致电清远市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366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