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建立住房保障对象管理台账,详细记录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成员组成、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保障方式、银行账号及租金缴纳或发放租赁补贴记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会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对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掌握住房保障对象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加强对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及时进行清退,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