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有些钱你不用再交了!这些利好消息赶紧收藏,也告诉你的家人朋友,办事儿的时候别被忽悠了……
1、人事档案费不用再交了
大学毕业了,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每年都要交档案管理费,真心麻烦有木有!好消息来啦!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问:能省多少钱?
答:120元的档案管理费将全部免除。
问:之前欠费的怎么办?
答:是否需要补缴,相关部门正在商榷中
2、居民大病医保不需个人缴费了
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大病医保不需要个人再缴费啦!大家可以省下钱买咸盐啦,够买一年呢!!!
便民小贴士:什么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1.具有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学生、城镇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2.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流动人员也可参保。
3、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等收费免征三年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政策红利带来了小微企业的春天。
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收费的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4、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可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1月1日起试行九种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免罚”
“轻微违法行为”包括:
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2.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且能当场改正的。
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
5.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6.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
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且能当场改正的。
8.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警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
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
在此提醒大家,根据规定,当你轻微违法时,一名交警蜀黍会给你开具《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提示单》,然后把你的违法行为录入违法信息系统。所以这种免罚的好事儿,有再一,可没有再二、再三,如果你下次再被警察蜀黍抓住的话,就等着乖乖接受处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