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公告→注册登记→领证
所需资料
一、原件(各1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土地确权申请
5、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6、土地登记结果审核公告(清远日报)
7、宗地图(四邻签章)
8、村小组、村委会、镇国土部门公告情况证明
二、复印件(各1份)
1、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2、山权林权所有证
3、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
收费项目
土地注册登记费、土地证书费
收费依据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粤价[1999]88号
工作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包含公告时间)
注:申请人申请确权,地籍股审核后,出具公告,由申请人在清远日报刊登一期公告,一个月后,无异议,提交登报资料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