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公告→注册登记→缴费→领证
所需资料:
一、原件(各1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涉外需公证)
4、土地来源情况的详细书面说明
5、土地来源证明文件
6、政府确权文件或划拨土地文件
7、土地登记结果审核公告(清远日报)
8、土地补偿合同或协议
9、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规划红线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地址证明
12、土地、房屋现状及公告照片
1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提交所占土地使用权份额公证书或协议书
14、宗地测量图(四邻签章)
二、复印件(各1份)
1、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2、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行政事业单位设立机构批文、法人代码证书
4、已有房屋的权属证明
收费项目
土地证书费、土地注册登记费、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
收费依据
粤价[1999]88号、[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清府[1993]26号、城区府发[1994]17号、清府[1995]27号、城区府发[1995]24号
工作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包含公告时间)
注:申请人申请确权,地籍股审核后,出具公告,由申请人在《清远日报》刊登两期公告。一个月后,无异议,提交登报资料及公告照片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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