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登记→缴费→领证
所需资料
一、原件(各1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涉外需公证)
4、经查验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5、用地批准文件
6、土地转让申请书
7、土地转让合同书(涉外需公证)
8、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转让提供国资部门资产处置文件
10、股份制企业土地转让的董事会决议、章程
11、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转让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文件
12、司法裁决的提交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13、破产核算的提交宣告破产的文件及资产处置文件
14、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公有住房)
15、公开交易的,提交成交确认书
16、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
17、宗地测量图
18、闲置土地权属变更核查登记表
二、复印件(各1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
2、个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3、转让双方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行政事业单位设立机构批文、法人代码证书
5、已有房屋的权属证明
6、出让金缴付凭证
收费项目
土地证书费、土地注册登记费、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契税、
收费依据
粤价[1999]88号、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清府[1998]21号
工作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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