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打造“中国农业电商第一市”的号召,引导和激励全市青年投身电子商务发展,市信用担保基金根据《清远市发展电子商务金融支持方案》(清府办函【2015】179号),通过对电商企业开展“网创保”业务,对电商人才发行“网创卡”业务,为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和电商创业人才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网创保”即在市信用担保基金项下设立规模为2000万元的“清远市电子商务发展担保基金”,为办理“助保贷”和“信用贷”业务的电商企业提供增信和风险补偿;“网创卡”即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电商创业人才发放个人信用卡。
★适用对象
在我市从事电商行业的符合政策、诚信经营、信用良好和发展前景好的优质电商企业或个人。对我市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申报推荐的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项目)优先扶持。
★授信额度
1、“助保贷”业务:单户以500万元为主,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2、“信用贷”业务:单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网创卡”业务:信用卡发卡银行根据市商务局、团市委的推荐结果,对“初创、成长、领军”三类人才授信额度原则上分别为2万元、6万元、15万元。
★风险分担
1、助保贷业务:由基金为企业提供增信,为银行提供50%的风险补偿。2、信用贷业务:由基金为企业提供增信,为银行提供30%的风险补偿。
★贷款成本
1、“网创保”业务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合作银行利率定价办法执行,鼓励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优惠贷款利率。
2.“网创卡”业务贷款利率:由发卡银行提供最长可达50天免息期,超过免息期的,按每天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贷款期限
“网创保”业务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网创卡”业务的免息期最长可达50天。
★办理流程
(一)网创保业务:
1、借款人提出申请,由市商务局、团市委核定借款人是否符合扶持对象的条件;
2、由合作银行对借款人进行独立贷款调查、评审;
3、银行审批后将审批材料送基金办(市金融局),由基金办出具同意增信担保的复函;
4、合作银行发放贷款。(二)网创卡业务:
由市商务局、团市委向合作银行推荐,申请人直接申请办理个人信用卡。
联系人:罗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3-3867843
邮箱地址:jrfw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