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二○○一年第十号领《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2、商务部令 2004第13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
3、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二○○一年第二十五号令《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4、2004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71号 实施日期:2004-01-01;
5、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二○○一年第三十七号公告《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
6、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印发
<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
的通知》(技监局标发[1998]65号);
7、国家机电办、国家技监局国机进综[1996]35号《关于加强计量器具进口管理的通知》;
8、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 (原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9、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实施日期:1998年1月1日;
10、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局总局令53号;
11、其他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法规、文件。
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申请进口单位应为用户,或收货人单位,按属地管理;应当在近三年内没有逃汇、套汇、骗取出口退税、走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用于销售的,申请进口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进口商品的经营权,以及应具有与申请数量相适应的生产、销售、维修、服务的能力;
3、生产配套用关键件除少数维修件外,由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资格的生产企业申报;
4、大型医疗设备、印刷机等特殊、专用设备由最终用户申报。
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网上注册,获得申请资格。申请进口单位(进口用户或收货人单位)先上中国国际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在首页右侧点击“注册”,选“机电产品进口网上申报专用注册区”,在“用户名”框写上单位名称,点击下方的“注册”,进入用户注册页面,仔细阅读“进口申报用户注册常见问题”、“填表注意事项”,将有关资料输入,提交后获得账号和口令(请立即记下)。将注册登记表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非企业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资企业还需携带外经委批复成立文件、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送市机电办(原件阅后当场退回),如审核同意,盖章并退回一份注册登记表。申请单位将注册登记表原件、交费的电汇凭证复印件(一般先交200元)寄往中国国际招标网站,网站收到后会开通申请并通知申请单位。联系电话:01062965172转800,传真0106296506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信息路18号 瑞宝大厦四层 中国国际招标网 收,邮政编码:100085。汇款帐户:北京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帐号:87212022210201152074。
二、网上申办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
1.在完成网上注册的所有工作后,上网htt://www.chinabidding.com
(中国国际招标网),在首页右侧“用户名”框写上单位帐号,输入密码,点击 “进口申报登录” ,如果已经开通,将进入功能菜单,可进行网上申请。如果没有开通,可能没有收到邮寄材料,请迟些再试或与招标网联系。特别敬告:退回的申请不要修改后再发送出去,每次都要重新申请或生成。
2.机电办将在第二个工作日接收申请,按程序处理,并反馈到网上,处理时间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如果在发出数据后的第五个工作日查询还无结果,应属数据传输丢失,需重新录入发送申请。
3.申请人可在第三个工作日起上网查询,如未通过,点击查看机电办意见,按要求处理或提供有关材料到机电办,或根据修改要求重新录入或生成一份新的申请后发送;如已通过,点击查看,打印出有批准编号的申请表及附表,加盖进口用户单位公章,到市机电办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市工商银行营业网点交费13元,再回机电办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
三、资企业申办旧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指南
基本要求:属于三资企业投资进口设备,争取放投资总额内进口。
1.企业书面申请一份,写清企业情况、申请理由,以及拟进口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商品编码、数量、金额、制造年份,该申请需到当地外经贸局(开发区企业到经发局工贸处)加具意见。
2.投资设备备案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批复成立文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省商检局检验鉴定监管处,电话38290570)。
5.属于标准化管理目录范围的,先到省技术监督局办理标准化管理备案证书(电话84499985、84237580),办好后原件、复印件一份。
6.属于计量管理目录范围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审批时间: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可能需要到企业了解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需要到企业了解情况或同意进口的答复。如同意进口,按申办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流程要求网上申请。
申办配额、部发、重点旧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流程及要求
一、 申办流程
申请进口单位-->广州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广东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二、 办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由进口用户单位申请。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给广州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广东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书面申请各一份,说明申请理由。
2.填写“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要求用黑墨水笔逐份抄写或电脑打印,涂改、复写无效,不同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报关口岸要求分开填写,每种一式三份。(印刷机一式四份)
3.进口用户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
4.三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复成立文件、批准证书的复印件各三份。
5.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如:
5.1属于标准化管理目录范围的,先到省技术监督局办理标准化管理备案证书(电话84499985、84237580),办好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份。
5.2属于计量管理目录范围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5.3旧机电产品,先办“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省商检局检验鉴定监管处,电话38290570)。
5.4印刷机申请,提供新闻出版署的印刷许可证、公安局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5.5申请工程施工机械,应提供承包的工程合同等说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办证人员应持有单位工作证或介绍信,对申办情况有所了解。
2.书面材料获得市机电办通过后,将书面申请材料送省机电办,同时进口用户单位按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网上申请办法注册并录入数据申请资料,以便转报电子数据资料。
3.申请用户可通过网上查询跟踪申报情况,获得网上批准后打印出有批准编号的申请表及附表,加盖公章,带上购货合同或协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资企业还需携带批复成立文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到省机电办加具意见后持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到北京的商务部机电司领取证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进口用户网上申请提交后,正常情况下第二个工作日收到,三个工作日内批复,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在符合申请的基本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自收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复。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注册登记表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非企业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资企业还需携带外经委批复成立文件、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特殊行业(商品)的提供经营权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进口无线发射类商品需提供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3、进口音像制品及其生产设备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的批件复印件;
4、进口大型医疗设备须提供彩图及设备性能资料,进口专业性较强的商品需提供用户合同资料;
5、进口旧产品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6、属于标准化 管理或计量管理的产品,需先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书,并予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