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个人赴香港(或澳门)旅游申请表》(一次只能申请办理赴香港或澳门的签注),国家工作人员及金融、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在申请表上出具单位意见;
二、 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名所在页及本人资料页),16周岁以下人员还须提供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 申请人近期蓝底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首次申请及换、补发证件的,还须提交出入境相片检测回执;
四、 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注:
(一)、以上证件均用A4纸复印;
(二)、除60周岁以上和未满16周岁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首次申请及换、补发证件的须本人亲自办理;16周岁以下人员可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办,代办人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60周岁以上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作时限:首次申请及换、补发证件的,十五个工作日;持证申请签注:十个工作日;
(四)、办证费用:证件工本费100元,签注2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