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产业扶持政策:
【经营贡献奖励】
奖励标准:在项目投产后的2年内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自达标年度起,根据企业对园区经济发展贡献情况可享受阶梯式经营贡献奖励(连续性奖励1-5年)。
【鼓励招商引资奖励】
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单位,按新设项目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起连续5年,按当年度该项目区库实际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奖励】
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者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应纳个人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每人每次奖励的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含10万元),对每家企业或者机构最多奖励10名高级管理人员(含10名)。
(具体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石角园区鼓励引进重点产业项目暂行办法》为准)
2、投资成本:
工业用地起拍参考价格:26-28.6万元/亩;
水费参考均价:2.05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
电费参考均价:0.55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