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清城区民盟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清城区民盟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城区民盟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城区民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代表盟基委会主持机关全面工作,处理机关内部的行政、文秘、档案、财务管理、后勤、信访和接待等工作。
(二)负责参政议政的日常工作,做好与属下各支部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保持与党委、政府部门的对口联系,与盟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政人员、特约四员的联系,组织有关参政议政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
(三)负责民盟的组织建设,做好盟员的政策落实和权益维护等工作,搞好盟员老干、妇青工作。
(四)负责盟内思想建设,对外宣传等工作,组织盟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搞好档案的保管、管理,技术处理公文,收集整理盟史、文史资料。
(五)组织推动民盟的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开拓经济工作新领域,直接为区的经济建设服务。
(六)支持和协助盟办学校和社会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2、本部门无内设机构。
3、人员构成情况:编制1人。
第二部分 清城区民盟2016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清城区民盟2016年部门决算表
清城区民盟2016年部门决算表.doc
第三部分 清城区民盟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清城区民盟2016年年度总收入23.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基本工资、公积金、住房补贴、车改补贴的调整,换届新增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清城区民盟2016年年度总支出23.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8.9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奖励金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5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公积金、住房补贴、车改补贴的调整,换届新增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障缴费,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类)支出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补差额。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清城区民盟2016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3%;基本持平。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清城区民盟2016年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8%,基本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18.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住房保障支出(类)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城区民盟2016年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8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79万元,增长31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9万元,增长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进行民主党派换届。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和换届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发生国内接待14次,接待人数共132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34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进行民主党派换届,办公及印刷费、会议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没有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没有绩效评价项目。
主要的民生项目:无此方面项目。
重点支出项目:无此方面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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