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各委、组,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信息中心:
经区政协领导研究,定于4月10日(星期五)上午召开区政协宣传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4月10日上午9:30时,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11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各委主任、各组组长;区委宣传部和区新闻信息中心负责人;区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四、会议议程:
1、学习传达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精神;
2、学习传达粤东西北地区市、县政协“委员之家”互动平台工作座谈会精神;
3、区政协副主席黄仲强讲话;
4、区政协主席陈景光讲话。
政协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