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现将市统计局转发的《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审核的通知》(清统字〔2013〕16号)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迳直向区统计局反映。
二O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