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场统计工作站: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12〕151号)和《关于成立清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城区府办函〔2013〕66号)的精神,区统计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组建清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各工作组设置印发给你们。请各街、镇、场抓紧做好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
附件:
城统字[2013]10号附件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doc
城统字[2013]10号附件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doc
二O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