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银盏林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工作方式》、《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分工并抓紧做好办公室的组建工作。
附件:
1、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工作方式
2、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附件1:
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工作方式
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事项;协调和落实调查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区情区力调查,不仅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和支持,同时也与许多政府部门关系密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全区的调查任务顺利完成。按照职能划分,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区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业务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调查结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各地村、居委会(社区)的户籍人口、暂住人口等资料,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提供新生儿以及人口计生信息资料,做好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负责做好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做好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及村、居委会(社区)死亡人口火化信息,做好调查区域划分和死亡人口登记的协调配合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户口寄挂信息资料,协助做好流动就业人员的调查登记工作。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住建设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问题。
(二)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协调小组文件由协调小组负责人签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签发。
(四)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
附件2:
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组织机构
主任:刘志军(区统计局副局长)
副主任:刘庆文(区统计局副局长)
杜洁平(区统计局农村贸易股股长)
郭惠娟(区统计局工交能源股股长)
成 员:李文忠(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周聘洪(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钟志光(区统计局办公室科员)
内设机构: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组、业务指导组、质量控制和资料开发组、执法检查组和数据处理组,以上各组均设在区统计局。
二、办公室各组主要职责
(一)综合宣传组:负责编写动态简报及“大事记”;负责印章管理、文件处理及归档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动员;协调新闻单位开展调查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会务以及调查物料的分发运送和入库工作。
组长:李文忠(兼)
(二)业务指导组:负责组织村级样本框的整理、调查样本的抽取和地址编码工作;负责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各项业务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组长:杜洁平(兼)
(三)质量控制和资料开发组:负责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业务环节的质量控制;负责组织调查数据的质量评估;负责组织调查数据的课题研究和资料开发利用工作。
组长:郭惠娟(兼)
(四)执法检查组:负责组织指导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执法检查工作,受理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转办督办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直接查处调查工作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组长:钟志光(兼)
(五)数据处理组:负责组织数据采集及处理设备的调配和维护;组织培训数据处理技术人员;组织实施数据处理各项工作。
组长:周聘洪(兼)
以上各组组员将从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