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城区人力资源服务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清城区劳务派遣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银盏林场、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清城区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城区府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人社部门的职责,现将《清城区人力资源服务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清城区劳务派遣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清城区人力资源服务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doc
2、清城区劳务派遣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doc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