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2017年第一季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各司法所、各相关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推进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切实提高村(社区) 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区司法局检查督导小组于3月27--31日到各街(镇)司法所、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季度的督查内容:
1、检查各街(镇)司法所对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相关材料按年度进行归档的情况。
2、检查2017年1--3月份法律顾问坐班及法制讲座的日志、台帐及系统登录情况。
3、每个街(镇)分别抽查两个村(社区)检查日志、台帐等资料和对群众、村(社区)干部进行抽样问卷调查。
二、各街(镇)工作到位,组织协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
(一)部份司法所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志、台帐、合同等资料归档工作完善。工作好的有横荷街司法所、飞来峡镇司法所、龙塘镇司法所。
(二)部份司法所收集2017年1--3月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台帐、讲座提纲、图片等资料齐全。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登陆管理系统,检查法律顾问日志、台帐,了解各法律顾问每月工作情况。工作好的有横荷街、东城街、龙塘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台帐认真、完整,每个季度有开展法制讲座。
(三)通过检查督导,发现大多数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都能履行职责,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开展工作,每季度开展法治宣传,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信息报送及时等,基层干部与群众对大多数法律顾问评价满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这次督查中发现个别街(镇)司法所有些工作存在滞后现象。
1、司法所和村(社区)没有把工作相关材料按年度及时归档保存。
2、部份司法所存放2017年的日志、台帐齐全,但未能及时督促村(社区)在系统上自行打印工作日志、台帐存档,大部份村(社区)普遍缺2016年10--12月日志、台帐。
3、部份司法所没有按要求做好司法所台帐。
(二)宣传力度不够。法律顾问的公示牌没有摆放在显眼的地方;村(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依然薄弱,对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了解不够,缺少“我有法律顾问”的意识。
(三)日志、台帐不够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日志记录不完善, 部分工作日志内容过于简单、抽象,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未标明,法律讲座上传材料缺相片的比较多,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
(四)有个别法律顾问经镇司法所、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主任多次电话通知,但仍不按要求每月到村坐班服务,本年度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至今,驻石角镇新基村、塘基村、民安村的村(社区)律师只到过一次村(社区),工作严重不到位。
(五)部份村(社区)联络员系统操作不熟练,街(镇)司法所包办村(社区)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宣传和督导。各街(镇)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加大宣传协调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在街(镇)、村(社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法律顾问加强督促指导,仍不改正的,采取撤换措施。请各相关律师事务所协助做好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督促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中责任分工要求,律师事务所“发现律师存在违反协议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相关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更换人员”。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法律顾问所驻村(社区)的督导工作,以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实。
(二)加强沟通交流。加强引导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当地司法所的沟通和交流,定期组座谈会,引导司法所做好桥梁纽带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与当地村(社区)的协调与合作。
(四)村(社区)、司法所、法律顾问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完善相关工作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