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城安办〔2017〕28号
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银盏林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经区安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第一轮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各街、镇(场),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清城供电局、住建局、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清城局。
二、督查内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及
落实情况(详见附件)。本次督查不到企业现场检查。
三、督查组成员及工作分工
第一督查组
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黄润泉
副组长:张春明、林少华
组员:罗在峰、高洁(联络员)、潘泳华、王秋琳
负责督查单位:凤城街办、东城街办、洲心街办、源潭镇、飞来峡镇、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清城供电局。
第二督查组
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李力志
副组长:黄伟雄、潘少锋
组员:欧梦璇(联络员)、周勇
负责督查单位:横荷街办、龙塘镇、石角镇、银盏林场、住建局、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清城局
四、督查时间安排: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组长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街镇(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一要如实汇报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向督查组提供真实、详细资料;二要高度重视督查组的督查问题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并及时向督查组报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严守纪律,确保实效。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督查期间,督查人员要服从组长安排,主动开展工作,积极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破解新难题。督查工作中,要克服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做到敢于坚持原则,严字当头、严督严查,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
认真对待,及早准备。各街镇(场)和本次被督查单位要提前做好书面汇报及检查材料准备。
六、督查结果运用
(一)督查结束后,区安委办将本次督查情况形成督查书面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汇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二)督查情况作为被督查对象单位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基础依据。
联络人:高洁13509268789,欧梦璇13926606884
附件:1、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事项
2、街、镇(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事项
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4日
附件1:
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事项
被督查单位:
督查范围 |
督查内容 |
督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一、责任体系建设及相关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
是否传达贯彻第一、二季度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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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局领导班子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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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节后复工复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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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和加强巡查监管,目前组织开展情况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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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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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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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有否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是否所有领导有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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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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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企业签定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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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2017年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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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范围 |
督查内容 |
督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二、工作开展情况 |
今年以来检查企业家次,发现问题和隐患项数,下达整改指令书份数,是否完成检查整改闭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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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组织开展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打击取缔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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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编制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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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划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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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聘请第三方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人次,支出经费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投入情况(投入经费、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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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企业培训班(场、人次),组织监管人员培训班(场、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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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下面时间要求上报各类资料:1.每月8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最新排查发现以及整治,管控信息;2.特别防护期工作通知要求,4月、6月、8月的28日前报送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其中4月28日前是否如期报送;每月1日报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是否如实、如期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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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对上级巡查和督查检查发现的、挂牌督办和交办的以及本单位受理的涉及安全生产信访举报反映的隐患问题整治落实情况;(查阅相关交办文件、整改完成情况报告、隐患治理台账)。 |
被督查单位负责人:
督查组组长:督查组成员:
附件2:
街、镇(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事项
被督查单位:
督查范围 |
督查内容 |
督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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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体系建设及相关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
是否组织开展第一、二季度安全生产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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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委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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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政府(政务)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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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节后复工复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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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和加强巡查监管,目前组织开展情况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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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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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各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分管领导有否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是否所有领导有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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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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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企业、与部门、与村(居)委,与村小组签定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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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2017年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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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范围 |
督查内容 |
督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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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开展情况 |
今年以来检查企业家次,发现问题和隐患项数,下达整改指令书份数,是否完成检查整改闭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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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组织开展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打击取缔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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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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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协调监管工作机制开展工作(横荷、龙塘、石角、银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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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预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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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聘请第三方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人次,支出经费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投入情况(投入经费、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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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企业培训班(场、人次),组织监管人员培训班(场、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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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下面时间要求上报各类资料:1.每月8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最新排查发现以及整治,管控信息;2.特别防护期工作通知要求,4月、6月、8月的28日前报送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其中4月28日前是否如期报送;每月1日报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是否如实、如期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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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对上级巡查和督查检查发现的、挂牌督办和交办的以及本单位受理的涉及安全生产信访举报反映的隐患问题整治落实情况;(查阅相关交办文件、整改完成情况报告、隐患治理台账)。 |
被督查单位负责人:
督查组组长:督查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