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银盏林场,区直局以上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档案局反映。
清远市必威比分网 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清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省委、省政府对地方志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做好清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粤志办发〔2015〕20号)和清远市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自然村落由人类聚居而自然形成,积淀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与文明。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全面摸清基本区情,抢救与保护我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可填补区情空白。为挖掘与保护自然村落历史文化资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留住村貌、记住乡愁、延续历史文脉提供依据,为科学研究提供全面翔实资料,为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了解家乡、联系乡情、寻根问祖提供指引与帮助,对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以自然村为普查单位,坚持“能查尽查”的原则,包括现存的自然村、“城中村”和虽已改为居委会但普查内容仍基本清晰的原自然村(村名以居委会前的最后名称为准)。
(二)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村落名称、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姓氏源流、人口、民族、民系、方言、民居、宗祠、风俗习惯、家谱族谱、家规族规、宗教信仰、文物遗址、掌故传说、历史事件、人物、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等。列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名录和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就突出自身特色。
三、普查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摸清自然村落历史人文状况
按照普查内容,搜集整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文字资料(包括家谱族谱)、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组织编纂《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县(市、区)卷(清城区部分)
在普查基础上,按统一规范与体例,根据《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简称《调查》)的编辑出版要求,组织编纂县(市、区)卷(清城区部分)。
(三)建立清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依托清城区地情网,建立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和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宣传推介我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风貌。
(四)向党委、政府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的建议
结合普查情况,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开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注重发现一批名村、特色村,指导条件好的村积极参加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编修名村志。
四、普查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于2015年5月启动,2018年完成普查工作并出版《调查》,2020年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一)动员部署
2015年11月底前,各镇(街道)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普查工作。
(二)开展试点
2015年12月,我区选取一个行政村(或片区)作为开展普查试点。2016年2月底前,试点单位完成资料搜集与填报、《调查》条目初稿撰写、总纂。
(三)全面实施
2016年3月,全面推进普查工作。7月底前,各镇(街道)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的填报及相关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11月底前完成《调查》条目初稿编写。
2017年7月底前,完成《调查》分卷总纂、送审。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调查》出版印刷和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建库,完成普查资料存档(各街镇与区史志办各存档一份)。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五、普查工作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实行“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组织成立清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研究决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街镇(场)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或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负责本街镇(场)的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街镇(场)要以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开展普查工作,落实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普查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清城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普查办,设在区史志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和资料存档。区普查办同时成立《调查》编辑部,负责普查资料复核和《调查》总纂。在《调查》编纂中要做到严谨规范,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各街镇(场)普查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资料搜集、填报与初审,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上报普查资料,撰写《调查》初稿。在普查工作中要做到客观全面、认真审核、不少报、不虚报、不假报。
教育、民政、住建、文化、旅游、文联等单位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相关资料。
各街镇(场)要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广泛发动各村在校大学生、中小学教师、熟悉情况的村民和热心人士、志愿者参与普查工作,特别要善于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普查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栏、广告牌、宣传画册以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普查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与参与。
各街镇(场)应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当地的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并于11月30日前报区普查办备案。
(三)强化督促检查
区普查办成立普查工作督导组,负责全区普查工作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工作。督导组定期和不定期到各街镇(场)进行现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普查任务完成情况提请区政府办公室通报,对普查工作先进或落后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或批评。2016年12月、2017年12月,区普查办对各街镇(场)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各进行一次年终考核,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各街镇(场)应参照区的做法相应建立督导机制和通报、考核制度。
(四)强化服务保障
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普查任务,各街镇(场)要为本次普查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根据省普查方案的要求,普查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各街镇(场)要将普查工作和《调查》编写、验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对本次普查工作所需各项经费进行认真评估和核算,确保普查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附件:
1.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模版)
2.《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范文
附件1:
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模版)
村落名称:
隶属关系:市县(市、区)
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
调查负责单位:
调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初审单位(盖章):复审单位(盖章):
镇(乡、街道)
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填报说明:
1.资料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
2.所填资料应做到客观、准确、全面,对存疑或暂时未能查到资料的应作说明。
3.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含村落全貌照片,300万像素以上)、音像资料。
4.有关内容可加页填写或附上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一部分
位于镇(方位),距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约公里,村域总面积平方公里。
(注:面积包括山林、田地、河流、水库、宅基地等属于自然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因而取名。曾用名、。
始建于年(或朝代),因
而形成。(形成原因指历史上中原人口迁入、分村、兵屯、水库移民或其他原因。)
现村于年在原地重建或搬至(地点)。(注:仅记因旧村拆迁,原地重建或整体迁至他处的村落。)
坐落于。(XX平原/山间谷地/山区/丘陵/沿江/临海/其他。选择其中一类填写在空格中,可描述其地形特征。)
主要山岭有山,高米。
主要河流有河,流经本村河长米,在村(方位)。
主要水库有。
主要水塘有。
(注:上述内容有多个的,按照以上格式分别列出。已发生变化或消失的,记述其现状。)
年(或朝代,记有史料记载最早的)属县。民国时期属
县。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属县。
年,属县。年,隶属县(市、区)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至今。
(注:村落隶属关系变化的时间点根据实际确定,县级以下隶属关系根据当时的行政区划设置而填写。)
姓氏有个。
第一大姓氏为,(时间)从(地点)迁移至广东
(地点),(时间)从迁移至本地。
第二大姓氏为,(时间)从(地点)迁移至广东
(地点),(时间)从迁移至本地。
第三大姓氏为,(时间)从(地点)迁移至广东
(地点),(时间)从迁移至本地。
(注:资料丰富的,可记各姓氏在广东省内迁徙的具体过程。)
2015年,户籍人口人,实际在村人口人:其中,男性
人,女性人;60岁以上人,16岁以下人。
户籍人口中,生活主要依靠农业收入的人口有人;常年在城镇生活和打工的人口有人。
农村留守儿童人。(注:留守儿童指父母均不在本地工作,年龄在14岁以下的儿童。)
现村中最年长者年龄,性别。
海外留学人员人。(注:记清末以来有资料可查的累计数)
非户籍外来人口人。
世居民族有个,分别为(汉族/壮族/瑶族/畲族/回族/满族)。
世居村(居)民所属民系为(广府/潮汕/客家/其他)。
(注:其他请注明民系名称。)
本地通用方言为(粤方言/闽方言/客家方言/其他)。
(注:如清楚所属方言分支请注明。)
2015年港澳台同胞有人。
2015年华人华侨有人,主要分布国家或地区
。归侨人。
传统经营(指历史上或改革开放初期的生产经营,可记其变化过程)
。现时经营(产业、规模、产值等)。村(居)民主要收入来源:。(如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商业经营,工资性收入,村集体经济分红,房屋出租,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性收入,或其他。有多个收入来源的,均列出并按所占比重的大小排序)
自然资源(如温泉、矿泉水、珍稀动植物、矿产等)主要有
。
特色农产品有。
特色传统(节庆)食品有。
特色工艺品有。
(注:特色农产品、特色传统食品、特色工艺品只记本村或邻近几个村特有的物产,不记一般性的物产。对当地经济、民俗有重要价值的可附上具体材料。)
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经过本村(记道路名称或代码)。年全村村道实现水泥硬底,年通自来水,年通电,年通电话,年通网络。(注:如具体年份不详,可记80年代末、90年代初等)
2015年,小学有(学校名称),班级个,
在校学生人,教职工人。
幼儿园有,在园幼儿人 ,教职工人。村属体育场有。广场有。公园有。村民活动中心有。图书室有,藏书册。其他。
传统民居为(客家围屋/广府民居/潮汕民居/其他)。现存座。代表性民居有(名称),建于年(或朝代),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筑特色
(主要建筑特色,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才填写,并附上该文物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材料。)
保存现状。是否有人居住。
(注:传统民居,指采用传统建筑工艺和建筑形制建造的民居。)
现存宗祠有座。
主要宗祠为,始建于年(或朝代)。重修于年(或朝代),重建于年(或朝代)。现占地平方米。主要建筑特色
。(注:主要建筑特色,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才填写,并附上该文物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材料。)
是否仍作宗祠使用。
其他传统建筑(传统民居、宗祠、寺庙除外)有,始建于年(或朝代)。重修于年(或朝代),重建于年(或朝代)。主要建筑特色
(注:主要建筑特色,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才填写,并附上该文物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材料。)
私塾(学堂)有,始建于年(或朝代)。
重修于年(或朝代),重建于年(或朝代)。
代表性碑刻有,立于年(或朝代),
现存于(地点,如民居、宗祠、庙宇等)。附原文、照片。
代表性楹联,书于年(或朝代),
现存于(地点,如民居、宗祠、庙宇等)。附原文、照片。
代表性匾额,书于年(或朝代),
现存于(地点,如民居、宗祠、庙宇等)。附原文、照片。
1.《》,(纂修者)于年(年代)纂修。
2.《》,(纂修者)于年(年代)纂修。
1.《》,(纂修者)于年(年代)纂修。
2.《》,(纂修者)于年(年代)纂修。
1.(名称),于(时间)制定。
2.(名称),于(时间)制定。
1.(名称),于(时间)制定。
2.(名称),于(时间)制定。
3.(名称),于(时间)制定。
主要宗族活动
。
(寺/庙/庵/观/宫/教堂等),建于(年/朝代),供奉神灵为,
主要宗教或民间祭神活动及仪式
。当地居民一年中有次参与宗教或民间祭神活动(活动次数只统计具有普遍性的现象,个别行为不计),具体时间为。
民俗(或技艺),形成(流行)于年间(朝代),
(简介过程及特色)。
传统(婚/丧)习俗形成(流行)于年间(朝代),
(简介过程及特色)。
(注:记本村特有的民俗与技艺,如开耕节、龙王诞、走老爷等。)
不可移动文物(名称),始建于(时间),
重建于(时间),(保护级别)。
(注:以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为主)
1.(名称),列入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为。
2.(名称),列入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为。
(注:简述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影响等。)
(注:记与本地发展关系密切的掌故、民间传说。)
1.(姓名)(生卒年或出生年月),
(主要身份)
(主要事迹,只记影响重大者)。
2.(姓名)(生卒年或出生年月),
(主要身份)
(主要事迹,只记影响重大者)。
(注:1.主要人物选录范围,历史人物为历代志书中立传的人物。当代人物:①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②获省部级以上嘉奖人员;③战斗英雄、经认定的烈士;④获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博士、博士后;⑤在本地威望较高的乡土学者、创业能手;⑥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⑦其他对本地发展有较大贡献、影响的各界人物。以上人物含祖籍本地或在本地出生,而主要活动在外地的人员。2.主要记人物的姓名、主要身份,影响或贡献重大的人物可记述其主要事迹。)
1.年月,被机构评为村;
2.年月,被机构评为村;
3.年月,被机构评为村。
(注:仅记省级以上机构授予的、以村落为评比对象的荣誉,如古村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
(注:填写本村其他特色历史人文资源。)
附件2:
《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范文
一、梅州市梅县区卷
水车镇
茶山村
茶山村全貌(摄于2015年)
茶山村,位于水车镇西部,距镇政府2.5公里,面积1.03平方公里。始建于明代初期,由南迁移民聚居而形成。据《黄氏云祖公族谱》记载,黄氏云祖公迁徙到此地,在南面山麓下“设店经营”,因店铺在茶子树下而得名。
该村坐落于南北两条丘陵带之中的山间盆地,村内有北山(俗称“黄龙山”)、南山(俗称“四脚山”),两山中间有溪流自西向东流至不远处的梅江。县道206从村旁穿过。清代属梅县大小立堡,1941年属梅县大立乡,1953年属梅县水车乡,1958年属梅县梅南公社,1959年属梅县水车公社,1983年属梅县市水车区,1988年属梅县水车镇灯塔村,2013年属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灯塔村至今。
世居村民主要姓氏为黄、吴、杨姓。《黄氏云祖公族谱》记载,南宋绍兴年间,黄氏族人由福建宁化迁入广东。明洪武三年(1370年)黄云祖自梅州城“西厢五马坊”移居“大立古方约”(灯塔村内),其后代在茶山村繁衍生息。至清代中期,发展至百人,开始向外迁移分支,清末开始下南洋。
2015年底,有户籍人口750多人,实有居住人口350人。80岁以上老人20人,年最长者98岁(女)。村民均为汉族,客家民系,使用客家方言。有港澳台同胞约200人;华人华侨约450人,主要分布在印尼、新加坡、泰国。
茶山村自然资源主要有矿泉水。传统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作物有水稻、番薯、木薯、花生、大豆等。现多种植沙田柚(金柚)。特色农产品有沙田柚。传统食品有企人饼、味酵粄、仙人粄等。2000年以后,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业收入,外出务工村民为工资性收入。村道实现水泥硬底化,通水、电、电话和网络。村中建有垃圾收集站。文化设施有农家书屋、农村文化俱乐部。
茶山村有“客家民居博物馆”之美誉。现存传统民居34座,建于明代中后期至民国初年。建筑年代距今500年以上的有君梅楼、绍德堂,300年以上的有创义公祠、司马第、萼辉楼,200年以上的有伯荣楼、德崇楼、培元楼、畅云楼、承庆楼。村中民居建筑基本保存完整。畅云楼,约建于清代嘉庆十年(1805年),为守御官黄毓秀所建。占地面积近1800平方米,为悬山式三堂屋,设上、中、下三堂,俗称有“十厅九井”。主要宗祠有绍德堂,始建于明代嘉靖年间,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清代、民国屡有修缮。现存主体建筑,族谱记载为“蝙蝠挂墙”。正厅墙壁采用竹片编网为龙骨,两面抹灰而成,当地人称“孔子壁”。
绍德堂外观(摄于2015年)
茶山人崇文尚教,从开村起,先后兴建了鸣凤书院(创建于1790年,已毁)、抟云书屋(创建于1805年)、焕郎书屋(创建于1885年)、云汉女子学校(创建于1910年,时为嘉应州乡村第一所女子学校)、绍德学校(创建于1911年,20世纪80年代曾进行维修,现已停办)。
传统民居、祠堂里,匾额、碑刻、楹联众多。代表性匾额有资政第的“敦义堂”、儒林第的“贡元”“继善堂”、云汉楼的“炽昌堂”等。碑刻有:明代绍德堂碑,内容为保护祖屋的规定;清代创云楼碑,内容为保护创云楼;清代伯荣楼碑,内容为保护伯荣楼的禁令。主要楹联有:儒林第的“继承先志;善与人同”,畅云楼诏谷堂的“巩室于斯,义种与耕,勤俭诒谋居室本;富家大吉,兰芬菊茂,诗书属望克家贤”,进士第敦彝堂的“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入则敦行,出则友贤”等。
绍德堂碑刻(摄于2015年)
该村修有《黄氏云祖公族谱》,1975年由居台湾的黄氏后人编印;2011年由黄氏云祖公族谱续谱委员会编印新书。黄氏族谱中有祖训,称《上马诗》和《下马诗》,俗称“外八句”、“内八句”。其中,“外八句”为“骏马登程往异方,任从胜地立纲常;年深外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旦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惟愿苍天垂保佑,三七男儿总炽昌”;“内八句”为“梅江江上旧华堂,阀阅久传江夏黄;百里花封留政绩,千年翰苑擅文章。绵绵世泽流孙子,赫赫家声自汉唐;一看谱牒应许敬,令人远仰昔高阳”。其他文献黄氏旅外后裔编写的《祀祖谊纪念册》,成书于1980年。
宝峰寺位于茶山村东北向约三公里,是方圆10公里民众烧香拜佛的场所。供奉有弥勒佛、韦陀、玉皇、十八罗汉、观音娘娘、盘古王、花姑花女、伯公伯母、龙神伯公等多座神像。每月初九、十九、廿九,村民都会去寺里拜祭。茶山村黄氏后裔有清明节期间举行集体祭祖的习俗,名为“黄龙出洞”。
今客家传统婚嫁习俗中保留的中原古制“六礼”在茶山村已很少见到,但送定、报日子和送聘金,盘嫁妆,接亲与送亲,拜堂和吃面碗鸡等礼俗还存在。茶山村传统丧葬风俗庄严繁杂,多沿用古中原的传统,以土葬为主。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实行火葬,其程序包括举丧、入殓、成服、送葬、葬法、做佛事等。
据村民回忆,20世纪初,茶山村曾成立“茶山村保卫社”和“大立学务委员会”,进行村落自治管理。1952年1月,全县气温降至零下7.3摄氏度,农田的大部分作物甚至山上的小树都冻死。
茶山村人才辈出,从宋代至清末废除科举制度期间,有进士、贡生、监生以上者48人;近现代任省部级以上职务者4人、将军4人。主要人物有:黄钧选(1852—1925年),晚清曾出任驻日本、美国、秘鲁等国领事,民国时期曾任参议院议员兼总统府咨议;黄琪翔(1898—1970年),中国民主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中国农工民主党创建人和领导人之一,民国上将、抗日名将,新中国成立后任第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国防委员会委员、国家体委副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副主席等职;黄心维(1907—1989年),民国少将,新中国成立后为沈阳鲁迅美术学院教授、雕塑(铸铜)专家,主持铸造朱德元帅铜像、四平解放军纪念碑、大连苏军纪念碑等大型铸铜雕塑等;黄甘英(1920— ),全国妇联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常委。
茶山村于2010年12月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2年12月被评为“中国传统村落”。
(资料填报:XX,初稿撰写:XX,总纂:XX)
二、深圳市龙岗区卷
坪地街道
花园村
花园村一角(摄于2015年)
花园村,位于坪地街道西南部,距街道办事处2.5公里,面积0.9平方公里。始建于清代道光初年,由南迁居民分村而形成。
该村坐落于丘陵谷地中,村内原有山松岗排、低山坳、塘尾山等山丘,现已推平。村口有花园河环绕,旧时为村民洗衣、做饭的主要水源,改革开放后受到附近工厂污染,河水现已不适宜使用。村中原有3口鱼塘,现存2口。建国初期,属惠阳县龙岗公社坪地乡。1958年,随龙岗公社划归宝安县。1976年,坪地公社从龙岗公社分出,属坪地公社。1983年,属宝安县坪地区坪地乡。1987年,属宝安县坪地镇坪西村。1993年,属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2004年,属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至今。世居村民主要姓氏为萧姓。萧氏族谱记载,明代初期,萧氏祖先从福建宁化迁入广东梅州,明代万历年间迁至坪地,清代道光初年从新屋场(坪西社区另一自然村)迁至本地。
2015年底,有户籍人口约230人,实有户籍居住人口170人。外来人口2000多人。80岁以上老人6人,年最长者95岁(女)。本地居民均为汉族,属于客家民系,使用客家方言。有港澳台同胞约40人;华人华侨约50人,主要侨居地为印尼、新加坡、泰国。
传统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番薯、花生、龙眼、荔枝等。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引进“三来一补”企业。今厂房林立,主要生产手套、玩具、口罩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现村中已没有农业,村民收入来源主要有:村集体经济分红、房屋出租、商业经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传统食品有艾粄、萝卜茶粿、圆笼粄、喜粄等。
交通方便,205国道从村旁穿过,村道花园路与234县道相接。村道实现水泥硬底化,通水、电、电话和网络。村中建有垃圾收集站,一天清扫垃圾两次。祠堂前建有篮球场和全民健身设施,村民小组办公楼建有村民活动中心。
传统民居为客家民居,建于清代道光初年,前后二堂,中间一大巷,二横门,后堂为祖祠神位,门前有禾坪,半月形池塘。村中有萧氏宗祠1座。20世纪80年代中期,村民陆续从围屋中搬出,现大部分房屋已破败,保存较好的主要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有《萧氏族谱》一部,由坪地萧氏宗亲会编纂,成书于2007年,记载了花园村萧氏世系源流。每年清明或九月重阳,由村长组织集体祭祖活动。
现存传统民居一角(摄于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