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清城区新马乡村振兴样板区新马电排扩容改造工程)已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该落实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清城区新马乡村振兴样板区新马电排扩容改造工程选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新马村委会。清城区源潭镇新马乡村振兴样板区防洪排涝仅靠现有新马电排站抽排解决,但现有的电排站由于设备老化、残旧,自动化管理程度低,没有完善的自动化控制及监测设施,其排涝能力难以满足示范区及相关规划的排涝需求,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生产生活的安全,故需对新马电排站进行扩容改造。现因清城区新马乡村振兴样板区新马电排扩容改造工程选址范围不符合《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为满足其实际建设需求,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使用清远市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进行落实。
二、落实范围和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将位于清城区源潭镇新马村委会共0.9114公顷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农用地0.8762公顷、其他土地0.0352公顷)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预留规模落实后,清城区和源潭镇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未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三、批准机关、时间
2023年10月13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清远市清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清城区新马乡村振兴样板区新马电排扩容改造工程)》(编号:4418002023075)。
附件:
1、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2、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