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区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
二、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
三、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为群众提供生殖保健和合理避孕节育措施等优质技术服务,实现计生工作由制约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四、建立和健全社会利益导向机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实行必要的、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2009年主要人口数据
|
2010年工作任务
|
总人口:55898人
|
|
已婚育龄妇女:11085人
|
避孕节育率:93%以上
|
其中一孩妇女:4820人
|
避孕节育及时率:91%以上
|
二孩妇女:3765人
|
查环查孕率:95%以上
|
三孩妇女:1231人
|
计划外怀孕率:控制在1.5 %以下
|
已婚未育妇女:867人
|
统计数据合格率:93%以上
|
流动人口:7513人
|
|
|
|